张高阳律师
专职律师兼工会主席
张高阳律师

张高阳律师

专职律师兼工会主席

河南尊严律师事务所 执业 14年 执业证号:14109201310501311 15516115999

律师介绍

张高阳律师,男,1988 年 2 月生,河南南乐人,汉族,本科学历,安阳师范学院法学专业毕业,现为河南尊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所工会主席,具备中级职称。

张高阳律师自 2012 年起执业至今,带领四人办案团队,团队包含三名执业律师、一名实习律师,业务擅长合同纠纷、侵权类纠纷以及刑事案件,同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022 年,获评2021 年度全省律师行业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作为清丰县受表彰律师之一,受聘担任瓦屋头镇二郎庙等村的村(居)法律顾问。

在刑事辩护领域,张高阳律师深耕各类刑事案件办理,善于抓住案件关键事实与法律要点,通过定性辩护、情节辩护,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部分典型刑事案件办理情况如下:

强奸罪案件:公诉机关以强奸罪(犯罪未遂)提起公诉,辩护律师梳理全案证据还原被告人自动放弃犯罪的事实,提出应当认定犯罪中止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将未遂改为犯罪中止,对被告人予以减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合同诈骗案件:公诉机关最初以诈骗罪指控,辩护提出本案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同时主张扣减不应计入的犯罪数额,并且当事人具备自首、从犯、退赔谅解、认罪认罚情节。法院采纳辩护观点,变更罪名为合同诈骗罪,同案主犯获刑九年九个月,本案被告人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招摇撞骗案件:侦查阶段当事人涉嫌抢劫罪立案,辩护人提出案件应当定性为招摇撞骗罪,结合坦白、退赔、初犯、认罪认罚情节开展辩护。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以招摇撞骗罪对两名被告人各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规避了抢劫罪三年以上的量刑起点。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被告人系挂名法定代表人,被指控涉案合同金额 1313 万元。辩护重点提出当事人仅挂名法人,未实际参与经营,应认定从犯;经辩护,法院认定从犯地位,加之赔偿取得谅解,最终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在校大学生误入电诈黑产,涉案流水 120 余万元,个人获利 2 万余元。辩护围绕从犯、如实供述、愿意退赃缴纳罚金展开,法院认定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被告人转移资金共计 157 万余元,公诉机关建议量刑二年六个月。经辩护认定从犯,当事人全额退赔损失,法院对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危险驾驶(醉驾)案件:当事人血液乙醇含量 177mg/100ml,在小区内仅行驶三四十米即被查获。结合坦白、初犯、行驶距离短、认罪悔罪辩护,法院最终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

开设赌场案件:被告人存在赌博前科,属于再犯,在赌场从事辅助工作。辩护主张当事人系从犯、未获利、赌场存续时间短,法院采纳从犯及认罪认罚意见,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在校未成年学生因校园纠纷致人轻伤一级、轻伤二级,审查起诉阶段介入,结合未成年人身份、自首、赔偿谅解、犯罪情节轻微进行辩护,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不留犯罪记录。


擅长领域

擅长刑事辩护,带领专业办案团队,深耕强奸、合同诈骗、帮信、危险驾驶等多类刑事案件,擅长罪名定性之辩,善用自首、从犯、退赔谅解等情节,多次取得改判、不起诉、缓刑等良好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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