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濮阳的法律服务领域,提到刑事辩护,不少当事人和同行都会想到一个名字——张高阳。作为河南尊严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兼工会主席,张高阳律师自2012年执业以来,始终将刑事辩护作为自己的核心业务方向,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在濮阳刑辩领域积累了良好的职业口碑。
张高阳律师1988年出生于河南省南乐县,2006年至2011年就读于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法学专业,系统的法学教育为他日后的执业打下了坚实基础。2012年,他进入河南尊严律师事务所开始执业,至今已走过十余个年头。中级职称的他,不仅是所内的业务骨干,还担任工会主席一职,在团队建设和青年律师培养方面同样倾注心力。
与一些什么案子都接的律师不同,张高阳律师很早就将业务重心锚定在刑事辩护上。他带领的四人办案团队——三名执业律师加一名实习律师——长期深耕刑事案件,从侦查阶段的会见、取保候审申请,到审查起诉阶段的阅卷、不起诉争取,再到一审阶段的庭审辩护,形成了覆盖刑事诉讼全流程的服务能力。与此同时,他在合同纠纷、侵权类纠纷方面也有丰富经验,这种民刑交叉的复合背景,恰恰让他在处理经济犯罪类案件时更加游刃有余。
刑事辩护的价值,往往体现在对案件定性的精准把握上。张高阳律师办理的多起案件,都印证了这一点。
在他承办的一起强奸案中,公诉机关以犯罪未遂提起指控。张高阳律师通过逐帧梳理微信记录、通话录音与酒店监控,还原出被告人系在被害人反抗后自动放弃并主动离开现场的关键事实,据此提出应认定为犯罪中止而非未遂的辩护意见。法院最终采纳了这一意见,对"未遂"指控不予支持,认定犯罪中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未遂与中止一字之差,法律后果却有天壤之别——前者是"可以从宽",后者是"应当减轻"。
另一起合同诈骗案中,公诉机关原以诈骗罪指控,同案主犯面临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档位。张高阳律师从犯罪发生在签订、履行质押借款合同过程中的事实出发,论证本案完全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同时主张犯罪数额应以实际交付为准,扣除案发前已归还部分及预先扣除的利息。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将全案罪名由诈骗罪变更为合同诈骗罪,被告人靳某最终获刑一年九个月,而同案主犯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九个月。同一事实,罪名不同,刑期差距以年计。
还有一起招摇撞骗案,侦查阶段原本以涉嫌抢劫罪立案。张高阳律师围绕"冒充警察身份"这一核心展开辩护:被害人正是基于对"警察执法"的相信才打电话借钱、交出手机"私了",其处分财物的错误认识来自身份冒充,本案应定性为招摇撞骗罪而非抢劫罪。法院最终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从刑拘时涉嫌抢劫罪的三年以上起点刑,到最终八个月落判,罪名的准确界定直接改变了当事人的命运。
在涉案金额动辄百万、千万的经济犯罪案件中,张高阳律师总结出一套务实的辩护思路:身份澄清、地位认定、退赔谅解,三者组合往往能在数额巨大的指控体量下为当事人争取到相对理想的结果。
他办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颇具代表性。被告人沈某受丈夫指派挂名担任某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审计显示其担任法人的十余日内涉及集资参与人63户、合同金额1313万元。张高阳律师指出,沈某从未参与公司任何经营管理,未实施吸收资金的宣传、经手行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故意;集资参与人出借资金系基于房产抵押担保,而非基于法人印章和宣传。法院最终认定沈某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采纳其从犯地位依法减轻处罚,加之家属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在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被告人袁某为上游犯罪刷银行卡转账、取现,累计转移资金157万余元,其中含19名被害人被诈骗资金51万余元。张高阳律师从从犯地位、认罪认罚、积极退赔三个维度展开辩护,法院认定从犯成立予以减轻处罚,综合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宣告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百万元级资金转移的案件拿到缓刑,当事人得以留在家庭与社会中完成改造。
翻看张高阳律师的办案记录,会发现他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特殊群体倾注了额外的心力。
一名在校大学生王某受雇于上游电信诈骗黑产担任"客服",负责接收手机号码、分发至下线引流、制作报表结算佣金,经其流转的佣金流水达120余万元,本人非法获利2万余元。张高阳律师紧扣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这一事实,主张从犯地位,结合如实供述、自愿认罪、愿意退赃等情节,最终法院认定从犯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低于未退赃情形的量刑建议。
另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中,某高中在校生因琐事与同学发生口角,挥拳致对方轻伤一级、轻伤二级。案发后孩子主动投案,家长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张高阳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王某系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初犯偶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社会矛盾已化解,犯罪情节轻微,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不需要判处刑罚。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决定不起诉。孩子得以继续学业,不留犯罪记录。
在危险驾驶、开设赌场等常见刑事案件中,张高阳律师同样注重从细节中挖掘从宽情节。醉驾行驶三四十米的案件,他从行驶距离、酒精含量、认罪悔罪表现三要素入手,虽未争取到免刑,但成功适用缓刑;开设赌场案中当事人有同类前科,属于再犯,他仍通过从犯认定把量刑从赌场组织者、经营者的档位中剥离出来,最终获刑八个月。
值得一提的是,张高阳律师在深耕刑辩业务的同时,还积极投身基层法律服务。2022年5月,河南省律师行业党委、河南省律师协会召开2021年度全省律师行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工作成果表彰大会,张高阳律师获评"2021年度全省律师行业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当时濮阳市共有8名律师受此表彰,他是其中之一。他受聘服务的村(社区)包括瓦屋头镇二郎庙等村,常年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矛盾化解服务。
此外,张高阳律师还担任濮阳恒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濮阳假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濮阳市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濮阳市华能疏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在企业合规、合同风险防控方面积累了实务经验。这种扎根基层、服务企业的经历,也让他对刑事案件的成因和社会背景有更立体的理解。
刑事辩护是一门关于自由与责任的学问。十余年间,张高阳律师从一起起案件中打磨辩护技艺,从一个个当事人身上体会法律的重量。他不追求案件数量的堆砌,而是把精力放在每一份案卷的研读、每一个情节的挖掘上。对于濮阳地区面临刑事法律问题的当事人而言,一位熟悉本地司法环境、专注刑辩领域、办案严谨细致的律师,往往是值得托付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