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高阳律师
专职律师兼工会主席

河南省濮阳市刑事辩护律师张高阳:专业可靠,为当事人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2026-10-13 3 次 本站

在当今社会,法律问题日益复杂,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显得尤为重要。河南省濮阳市的张高阳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个人简介

张高阳律师,男,1988年2月出生,籍贯河南省南乐县,汉族,本科毕业于安阳师范学院法学专业。自2012年起,张律师就职于河南尊严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兼工会主席,具有中级职称。

教育背景与执业经历

教育背景:

2003年 — 2006年,就读于河南省南乐一中(高中)
2006年 — 2011年,就读于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法学专业

执业经历:

2012年至今,就职于河南尊严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

法律顾问单位

张高阳律师曾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濮阳恒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濮阳假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濮阳市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
濮阳市华能疏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业务优势

张高阳律师擅长办理合同纠纷、侵权类纠纷以及刑事案件。他带领一个由三名执业律师和一名实习律师组成的四人办案团队,能够高效地处理各类复杂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张律师尤为突出,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佳的法律结果。

经典案例

强奸案——公诉指控"未遂",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改认"犯罪中止"

案情简介:被告人尚某在醉酒状态下意图对被害人孙某实施强奸,因被害人反抗而放弃。
辩护要点:强调被告人自动放弃犯罪行为,应认定为犯罪中止;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办理结果: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犯罪中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合同诈骗案——"诈骗罪"成功变更为"合同诈骗罪"

案情简介:被告人靳某参与伪造行驶证并冒充车主骗取质押借款。
辩护要点:本案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被告人系从犯且有自首情节。
办理结果:法院将全案罪名由诈骗罪变更为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招摇撞骗案——侦查阶段涉嫌抢劫罪,最终以轻罪名定罪

案情简介:两名无业青年冒充警察实施招摇撞骗。
辩护要点:案件应定性为招摇撞骗罪而非抢劫罪;被告人具有坦白、退赔等从宽情节。
办理结果: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八个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挂名法定代表人,1313万指控金额获刑仅八个月

案情简介:被告人沈某受丈夫指派挂名担任某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辩护要点:沈某仅为挂名法人,未参与实际经营;部分同案人员证言存在矛盾。
办理结果:法院认定沈某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采纳其从犯地位,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在校大学生误入电诈黑产链条

案情简介:在校大学生王某受雇于上游电信诈骗黑产,担任客服。
辩护要点:王某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愿意退赃。
办理结果:法院认定从犯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转移资金157万元,全额退赔后适用缓刑

案情简介:被告人袁某提供POS机为上游犯罪转移资金。
辩护要点:袁某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
办理结果:法院宣告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
文章插图

危险驾驶案——醉驾行驶三四十米,争取缓刑

案情简介:被告人王某酒后驾驶车辆行驶三四十米被查获。
辩护要点:王某具有坦白、初犯情节,请求免予刑事处罚。
办理结果: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开设赌场案——前科再犯局面下的从犯之辩

案情简介:被告人石某受雇在临时赌场从事辅助行为。
辩护要点:石某系从犯,本人未从中获利,主观恶性小。
办理结果:法院认定从犯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校园纠纷致轻伤,检察院不起诉

案情简介:高中生王某因琐事与同学发生口角,导致对方轻伤。
辩护要点:王某系未成年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
办理结果: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孩子得以继续学业。

结语

张高阳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无论是复杂的合同纠纷还是敏感的刑事案件,他都能为当事人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如果您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请联系张高阳律师,他会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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